8月15日,一条《民航局要求确保已关舱门的航班在30分钟内起飞》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。正当一些航空业内人士质疑这一要求的可行性时,昨日,民航部门出来“指正”,网上流传的“关舱门后30分钟须起飞”的“新规”纯属误读,只能在天气和空中管制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才可能。
对于引起的争议,昨日,民航华北空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,航班关舱门后30分钟起飞并非适用于所有条件,尤其在雷雨天气、航班大面积延误时,航班正常率必须服从于航空安全。
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邹建军也指出,根据8月13日新华社的报道原文,夏兴华“确保已关舱门的航班在30分钟内起飞”这一表态,前面有一个限定条件:“在日常航班正常工作中”;紧随其后的还有这么一句:“出现大面积航班延误时,由空管部门尽快提出恢复计划以及二次放行计划,主动协调军方开放临时空域和临时航线,并与航空公司运控部门认真监控实时飞行状况”。
“所以,夏兴华的表态实际上是指在正常的情况下保证半小时内起飞,而并非指特殊情况,尤其是航班大面积延误的情况。”他说,如果接下来不做好协调工作,可能会误导公众在发生大面积延误时,将“关舱门半小时内起飞”的要求加诸航空公司身上,从而进一步激化现场服务的矛盾。
相关
谁在冒用“国税总局”名义?
“47号文”溯源:
南方日报讯 (记者/谢苗枫)连日来,扑朔迷离的“47号文”闹得沸沸扬扬。昨日,记者进一步溯源,竟会有人伪造国家部委机关文件?
“47号文”如何传开?
这份经过多家重要媒体传播的“47号文”到底从何而来?
记者发现,对于这份所谓文件的报道和解读,最早出现在11日的网络上。随后,广州地区某报纸在13日以大篇幅进行了报道;就在同一天,新华网也发了相同题材的稿子;而且,中央电视台更是在4频道与新闻频道都进行了相关报道。
还有篇时间相近的,是新华社13日下午发出的一篇文章,题为《新税法与原税法如何衔接?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答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三大问题》,该文第二天被多家媒体编辑报道,有媒体将其标题改写为“年终奖分摊至月计征个税”等,亦成为14日、15日多家媒体报道的来源之一。
律师: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最高可获刑10年
记者并没有杜撰公文的动机,那是否另有隐情?记者发现,从央视新闻到地方媒体,采访对象都明确指出为“国税总局相关人士”,新华网的稿子更是清楚地点明采访对象是“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”。
究竟是谁?国税总局的公告中称,会对这件事进行追究,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仍未有说法。
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明确规定:伪造、变造国家机关的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“如果其相关行为确实业已造成上述伪造信息大规模传播,并导致大量公众误信,影响范围波及全国,那么这种行为或已满足上述条款中关于情节严重之相应情况。
真的假不了
假的真不了
记者短评
一连两天都很吊诡。从中央到地方,所有媒体都“嚓地”红了脸。
作为一名媒体圈内人,不大可能去冒充国家部委伪造新闻,但这两则“失实”的新闻确实让民众“深信不疑”。
我们是怎么了?是谁被愚弄了?
“已关舱门的航班在30分钟内起飞”其实只要仔细研读前后文,都能了解这几乎就是一个误读,但为什么网友喜欢当“标题党”断章取义?
据民航局统计,近几年,流量控制导致航班不正常的情况有所增长,所占比例由2005年的16.8%上升至2010年的27.6%,特别是北京以及珠三角等地繁忙机场这种情况更严重。
这就不难理解公众对“30分钟内起飞”的期待。
归根到底,民众的潜意识中更希望这样的“误解”是正解。
一连两天出了“失真”新闻,民众没有指责媒体,却要向有关部门拿说法,这恰恰反衬出公众长期关心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答、解释。如果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能“想公众所想”地制定政策,把公众的诉求放在心上,“虚假”的空间自然就减少。
真的假不了,假的真不了。但愿,吊诡的事情总能让我们领悟真知。
(责任编辑:朱亮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