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国泰航空有限公司(Cathay Pacific Airways Limited,简称“国泰航空”)空中服务员工会副主席关笑华,于2007年入禀区域法院,指一名会员向其他机组人员发出2封电邮,投诉关挪用工会金钱,内容含有诽谤信息,令她声誉受损要求索偿,案件昨日开审。辩方质疑当时身为主席的关笑华是在未得到会员首肯下,便利用超过8万元的工会基金修读法律,所指的工会干事一致同意她读书亦属虚假,该会员只是因关隐瞒事情达5年而作出询问要求解释,内容并非含诽谤成分。 告会员发放诽谤电邮索偿 案发时为工会主席的原诉人关笑华,现为工会的副主席;答辩人Marla Susilo曾为工会会员,据辩方所指其已于案发后的同年9月离开工会。 关笑华作供指于2007年8月14日,收到朋友的转寄电邮,内附设Marla署名的电邮,内容指称关自2002年便在未经工会会员同意下,挪用工会款项于香港大学修读法律课程。 关其后再得知2日前已有人以匿名方式发放该诽谤讯息,估计是Marla所写。于9月2日,关再收到另一封含诽谤内容的电邮,虽然署名并非Marla,但认为是Marla使用他人电邮户口,2封电邮的收件者为约87名工会会员及非会员。 辩方律师则同意第一封电邮为Marla撰写,但关在8月12日所收到的匿名版本并非Marla所发,可能只是其他会员因欲支持Marla而更改署名再转寄给他人,该些收件者亦全属工会会员。关不同意此说法。 质疑当年干事会非一致赞成 辩方在盘问下亦披露,关自2002年利用工会款项修读法律,声称该开支在工会的年度财政报告“教育经费”一栏交代,但律师却指财政报告上从没列明经费用途,向关质疑当年干事会并非一致赞成她修读法律。 直至2007年事件曝光后,会员在5年间一直对关修读法律并不知情,故除被告外亦有会员发电邮给关要求她解释,坦言曾有3名会员修读英文也只须2万多元,但关却用了超过8万元的基金,认为她违反诚信挪用公款,对她感到非常失望。案件今续。 (责任编辑:朱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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