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:被查获的仿真玩具手枪。 2011年1月20日消息:2011年1月19日是春运的第一天。12时,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派出所接到安检部门报警,称在安检现场有一名旅客随身携带77式仿真玩具手枪一把。机场派出所民警徐赫、李煜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,将该旅客带回值班室审查。 经调查询问,旅客奚某,哈尔滨阿城人,准备乘坐CZ6658次航班前往北京,晚17时由北京飞往汕头和未婚夫陈某准备结婚事宜。这把仿真玩具枪是她花了30元钱买给汕头亲属家孩子的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和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,机场派出所民警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并收缴仿真玩具枪。 (责任编辑:朱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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